校属各单位(部门):
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水平,经专家评审,决定对14项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予以立项。请项目负责人按以下要求展开研究。
1.切实按照《项目申请书》填写的研究内容与研究计划扎实开展项目研究,遵守学术规范及学术诚信,做好研究数据记录,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。
2.所有成果必须以“荆楚理工学院”为第一单位且挂课题编号,挂名的科研机构须在其后;项目负责人署名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。否则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材料。
3.论文成果在国内期刊发表应为第一批、第二批学术期刊目录内;在国外期刊发表应规避中科院最新发布的《国际期刊预警名单》。
4.应严格按照《荆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》(荆理工科〔2022〕4 号)及其它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资金,提高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。
附件: 2025年度荆楚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名单
荆楚理工学院
2025年4月15日